机器设备评估所需资料清单:1、提供企业的各项设备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2、内蒙古房地产评估机器设备采购流程及审批程序(可用框图表示);3、设备管理台帐及设备卡片,要求帐、卡、物相符;4、设备财务资料,包括原值、净值、各类设备折旧年限;5、按设备评估明细表逐项填列,包括设备编号、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家、启用日期、6、安装地点、使用状况等,要求按车间或生产工艺流程填列;7、设备平面布置图;8、机器设备清查说明;9、主要产品情况,工艺流程,设计生产能力及前三年实际生产能力;10、重要设备和生产线的采购合同及发票复印件;11、大型设备和特殊设备、安装费用高的,应提供安装费结算资料;12、自制设备应提供相关成本资料;13、进口设备的合同、发票、商检报告及完税证明等复印件;14、特殊设备如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应提供劳动部门的检验报告;15、车辆资产应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基准日已行驶里程数、车况等。16、内蒙古房地产评估委托方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评估的话是身份证复印件)。
调查摸底、评估、鉴定费用 调查摸底按工作量的大小,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人)支付一定的服务费;评估费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人)按市场价的评估总额计算,鉴定费按每宗计算支付,具体按市有关部门会商的意见执行。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评估机构承担。被征收房屋室内外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的评估费用,因项目的名称、数量、规格、品种等状况复杂,评估时工作量较大,征收部门(委托人)应与征收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合同,费用应按工程造价的计收标准支付给内蒙古房地产评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