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法》在于规范评估行为,促进内蒙古土地评估行业健康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评估人员只能在一家评估机构从业,不能私自接受业务,按照能力范围正当执业,法定评估业务只能由评估师承担,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从事业务,履行尽职调查,遵守评估准则,遵守保密规定,遵守回避原则,接受继续教育和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等。
二是评估机构除了遵守评估人员应遵守的类似规则外,还应遵守:设立评估机构满足法定程序与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如实履行评估报告备案,妥善保管评估档案,规范机构内部评估人员从业行为等。
三是委托人不得干扰评估行为,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依法选择评估机构,如实提供内蒙古土地评估资料,正确使用评估报告。
四是行业协会应加强自律管理,使其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在技术鉴定、评估从业人员、会员信用档案、会员服务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
五是行政主管部门应知法守法,做好机构备案工作,认真学习《资产评估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条款,切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等,维护评估行业的公平正义。
土地估价是政策性、地域性非常强的评估领域,一宗土地因用途、规划条件的不同会产生价格的巨大差异,同样用途、同样规划条件的土地,在同样的城市相对位置,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的土地价格会有巨大差异,且土地总量不变,导致土地增值。有别于普通商品,土地价格受到当地经济条件、区位、用途管制、规划限制、地形、地势、形状等多因素影响,不能通过简单的折旧确定,否则有可能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因此,对内蒙古土地评估,尤其是法定评估业务应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