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内蒙古土地评估方案
评估主体制订评估方案,依法依规选定评估实施主体。
(二)前期座谈
评估实施主体需了解征地项目基本情况及目前比较突出的风险点,明确时间要求、工作程序及需要征地主体协助的事项。
(三)资料收集
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关规划、补偿安置方案、媒体舆情、信访或投诉、举报材料等。
(四)问卷调查与座谈
设计调查问卷,明确调查范围与调查对象,充分与征地主体沟通,避免因问卷调查对后续工作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可采取走访座谈方式,对村委会干部态度和意见进行调查。
(五)现场踏勘
组织人员现场踏勘、进行公示、个人调研与基层政府调研,组织召开座谈会。内蒙古土地评估机构提示您,应详细了解掌握地块自然区位、利用情况、被征范围是否与规划位置一致、土地是否已被违法使用、土地权属是否清晰等情况。
(六)风险初步判别
前期调研工作结束后,将调研中获取的信息反馈技术部,对风险点或风险因素进行梳理,并对其中的重大风险点与征地主体进行沟通,能否采取应对措施化解或降低风险影响。
(七)报告编制
评审会召开完毕后,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梳理相关政策、技术依据, 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得到风险等级评价结果、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的措施。
(八)提交成果
内蒙古土地评估机构了解到,需要提交形成的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风险评估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