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公司应严格按照估价程序,并对采用的内蒙古房地产评估方法理论基础的科学性、估价过程的合理性、估价结果的客观性。执行每一步估价工作,都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并对于估价结果的的来源有其充分的理由,根据自己的观点及评估理由给予答复。
司法鉴定房地产评估源自于其自身的特点,司法鉴定评估工作所承担包括法律风险、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和经济风险往往高于其他评估业务。很好的控制司法鉴定评估环节的各种风险同样是一件复杂而重要的事情。所以,在从事司法鉴定房地产评估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问题:1、严格遵循有关规定、执业规范。司法鉴定房地产评估活动中,房地产估价师应遵循《房地产估价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有关规定、执业规范。 实际工作中,司法鉴定内蒙古房地产评估主要为确定房地产拍卖底价为委托方执行案件提供参考依据。2、充分认知司法鉴定房地产评估的严肃性。司法鉴定房地产评估从前期的现场勘查、房地产权属的调查认定、到后期的估价报告的制作、房地产估价师的签字等细节上都不能有半点疏忽。评估工作的微小瑕疵可能轻则延误法院的执行程序,重则给双方当事人造成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3、评估基准日、有效期的确定。现在的司法鉴定房地产评估中,绝大部分都是评估标的物的现值,所以,一般以查勘现场日为房地产评估的基准日,房地产评估是以某一时点作为评估基准日,估算确定的是有关房地产在该时点的现时价值。估价报告有效期的问题,目前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评估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有效期一般为一年,而法院的工作程序中如送达不顺利或拍卖公告等需要一定的时间,通常案件未结但评估报告已过有效期,这就需要内蒙古房地产评估公司充分理解法院的工作特点,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