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完善准则规范,明确执业标准一是完善相关准则规范,统一行业操作。鉴于目前会计及呼和浩特资产评估准则规范层面存在一些漏洞,建议尽快研究,出台相关指引,统一执业操作。二是加大沟通交流,消除规范差异。对于会计准则和评估准则之间存在的差异,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沟通,统一要求,便于实务操作。
2. 强化监管,提高评估机构执业质量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影响较大,而与之相对的是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执业尚存在诸多问题,报告质量无法保证。建议加大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规范执业意识,督促评估机构有效提高执业质量。
3. 规范评估咨询业务,避免监管套利北京辖区资产评估机构执行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呼和浩特资产评估业务,约20% 最终出具的是评估咨询报告。而出具评估咨询报告可以规避资产评估准则的约束和相关责任人员的签字义务,执业风险较大。建议明确资产评估机构执行上市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时不适用评估咨询报告,应当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以明确评估机构的责任。
4. 研究信息披露规则,尽快出台规范指引建议研究相关信息披露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披露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规范披露格式和具体内容,同时结合项目特点鼓励增加个性化披露,如减值测试评估报告应当披露价值类型、评估程序、评估结论、重要假设及特别风险事项等,明确减值测试报告和结论的公正性、披露信息的完整性。
5. 推动建立评估业务数据库针对目前评估机构对于部分参数的确定存在一定难度,无法获取相关信息的情况,建议相关部门推动建立服务于评估工作的网络数据库,特别是公允价值评估的资产评估的专业网络数据库,提高呼和浩特资产评估执业的可操作性及可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