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资产评估师执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行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内蒙古资产评估公司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所称知识产权资产,是指权利人所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且预期能带来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权益。知识产权资产包括无形资产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植物新品种等资产的财产权益。本指南所称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是指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知识产权资产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门意见的行为和过程。资产评估师执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指南。资产评估师执行与知识产权资产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可以参照本指南。
基本要求。从事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应当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内蒙古资产评估公司资产评估师执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具备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的相关专门知识和经验,具有从事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的专门胜任能力。资产评估师应当关注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的复杂性,根据自身的专门知识和经验,审慎考虑是否有能力承接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资产评估师执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避免出现对评估结论具有重大影响的疏漏。资产评估师执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明确评估对象、评估范围、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价值类型和评估报告使用者。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目的通常包括转让、许可使用、出资、质押、诉讼、内蒙古资产评估公司财务报告等。